第七百四十六章 擒贼先擒王(第4页)
墨菲家的血族自然也不会坐以待毙,立即从豪宅中四散shè开,数量多达五六十人,他们不敢靠近楚云升五米范围,力量的优势无法发挥,但可以将速度的优势发挥到极限。
显然在楚云升尚未来之前,他们就针对xìng地做过一翻部署,每个人的手里要么是shè速极高的冲锋式步枪,要么就是火力极强的大口径步枪,更有手雷之类的武器夹杂其间。
虽然,他们当中大都数人都不喜欢用这些现代武器,但没办法,面对比他们速度更快,力量更强的楚云升,只能借用它们打压楚云升活动的空间,并消耗楚云升的战斗力。
密密麻麻的子弹从雨帘中shè出,雨滴落在高速飞行的高温弹头上,灼烧起丝丝白烟,旋转着一闪而过。
再出现时,便已经来到楚云升身前,它们速度极快,数量又众多,物子小剑以楚云升意识为cāo纵,受到人体脑袋反应速度的限制,不可能快过子弹的密集与速度,拦截它们的重担便落在层层叠叠的黑雾上。
一发发子弹没入黑雾之中,腐蚀浸透,转眼消散,无一发能够接近雅各身体十厘米的范围。
但同时这样的消耗也是惊人的,黑雾由黑气转化而来,受到储存的严格限制,每用一分便少上一分,所以他从一开始便注定是速战速决型。
以当前的子弹密集度来计算,楚云升估计自己所拥有的黑气也就能够支撑五到六分钟,之后,便无力为继。如果此时顺序衔尾追杀开枪的血族人,以血族的速度,即便一一追上他们并杀掉,十分钟都过去了,雅各的身体也早成了筛子。
他是人,不是神,在地球上,雅各的身体就必须遵循这里的规则。
所以,擒贼先擒王!
当然,如果仅是这样,只能支撑五六分钟密集的弹雨,他也不敢一个人杀上墨菲家老巢,他尚有一个不是绝招的绝招没有用出来,此招一出,再多的弹雨也不过是一堆废铜烂铁!
只是不到万不得已,他不想太多暴露自己的隐藏实力,除了墨菲家的第一战,还有更大一场与所有血族之间的决战很快就要爆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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